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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考情 【113分科測驗】7/29放榜,快上網查分
113分科測驗的成績單將於113年7月29日寄發,無論考生是集體報名或個別報名,都請留意信件收取。如果沒收到成績單怎麼辦?還有哪些查詢分數的方法?或者想申請成績複查,該怎麼做呢?讓「大學問」(www.unews.com.tw)告訴你。 想搶先查分,怎麼做? 在還沒收到成績單以前,也可先上網查詢成績。另外,考生在報名資料上若有填寫行動電話號碼,大考中心也會在成績通知單寄發當日,發送簡訊通知考生成績。 【網路查分】:113年7月29日上午9時起至8月31日止,請至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網站,進入「113分科測驗試務專區」,點選「成績查詢」即可。當天也會有簡易版的網頁,供考生直接進入成績查詢網址。 沒收到成績單,怎麼辦? 考生若遲未收到成績單,先以電話(02-23661416#608)查詢成績單寄發情形。若要申請補發請盡快,逾期則不受理。 【補發申請】:113年7月30日至8月1日止。 【申請方式】:請準備身分證影本、聯絡方式、寄送地址及申請補發成績單說明,以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或傳真(02-23661365)方式,傳真完成後請電話(02-23661416轉 608)確認收件。 想要複查成績,怎麼做? 如果對考試成績有疑慮,可以向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申請成績複查,須付費。 【複查申請】:113年7月29日至8月1日。 【申請方式】:請至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網站,進入「113分科測驗試務專區」,進入「考生專區」,在申請成績複查處,登錄相關資料。 【繳費方式】:每科50元。先上網登錄申請複查相關資料後,持系統印出的「成績複查網路申請表」繳費。方式有二: 1.華南銀行臨櫃繳費,或至其他金融機構辦理跨行匯款:繳費期限8月1日下午3時30分截止。 2.使用自動櫃員機(ATM)或網路ATM辦理轉帳繳費:繳費期限8月1日夜間12時截止。 【複查通知】:複查結果將8月8日以書面通知,申請者亦可進入「113分科測驗試務專區」,點選「考生專區」,查詢期限至8月31日止。 【注意】 1.繳費後請將收據妥善留存,以備查驗。 2.若未於繳費期間內完成繳費,則視同申請手續未完成,且逾期不再受理補繳。 3.申請複查的科目與題號,一經登錄完成確認後,即無法再更改。 4.申請複查時不能要求查看或影印答題卷。
技職考情 【113統測分發】7/30上網查總成績,7/31前複查
113年7月30日10點起,已經通過資格審查且繳費完成的考生,可以上網查詢統測個人總成績以及排名了。若對總成績有疑義,請在7月1日中午12點以前申請複查。考生在確認成績與排名後,就可以準備選填志願,記得要在8月2日下午5點以前將志願確認送出。 ★請參考:【圖解】113「統測分發」選填志願系統 查詢個人總成績 考生可以直接進入「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統測分發」網站,點選「考生作業系統」,選擇「個人總成績查詢系統」,進入後,輸入身分證號碼、出生年月日及統測准考證號碼,即可查詢個人的統測總成績。 分發委員會不另外寄發總成績單,因此請考生務必要上網查詢,避免自己的權益受損。 複查個人總成績 【複查時間】:113年7月30日10:00至7月31日中午12:00截止。 【複查方式】:請填寫「個人總成績複查申請表」,填寫完畢後傳真至分發入學委員會,並以電話確認是否收到傳真。傳真號碼:(02)2773-8881;電話號碼:(02)2772-5333分機 210、214。 【複查回覆】:委員會將以電話或書面方式回覆複查結果,並依複查後的結果辦理分發。 【注意事項】 1.複查以一次為限。 2.如果申請複查的考生已確定送出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縱使複查後個人總成績有所更正,也不能要求修改或重新選填登記志願。 3.因此申請複查的考生於網路選填登記志願時,請先暫存志願,待複查結果回覆後,再重新檢視暫存志願進行選填,但一定要在網路選填登記志願期限前確定送出志願。
大學考情 【113考試分發】7/29-8/4繳費,別忘記
想參加「113考試分發」的考生請留意,113年7月29日上午9點起可開始繳交登記費220元(中低收入戶88元,低收入戶免繳),臨櫃繳款至8月2日下午3點30分為止,而ATM繳費則可至8月4日中午12點前。請考生記得一定要先去繳交登記費,才能參加登記分發志願。 同學可以至「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網站下載「大學分發入學登記相關資訊」從中取得「登記繳費單」(69頁),依規定自行設定繳款帳號;也可在「繳費及登記狀況查詢系統」(7/29開放)下載。每個帳號僅限繳款一次,繳完以後還請記得上網確認繳款狀態。 繳費方式有三 有三種繳交登記費的方式,可任選其一。但逢週末及繳費最後一天時,建議使用ATM轉帳繳費,避免臨櫃繳費人工作業延遲或因週末無法入帳,導致延誤登記分發志願。 【ATM繳款】:持金融卡以自動櫃員機或網路ATM轉帳繳費,收款銀行為華南銀行(代碼:008),手續費自付。 【臨櫃繳費】:填妥「登記繳費單」後,至華南銀行臨櫃繳費,免手續費。 【跨行匯款】:可至郵局或其他金融機關辦理跨行匯款,填寫該行庫的跨行匯款單匯款繳費,手續費自付。建議繳款最後一天時勿採此種繳費方式,以免因2~3天的作業期而延誤入帳。匯款單欄位資料填寫如下: 1.主辦收款銀行(解款行):華南銀行台大分行(代碼:008-1544)。 2.收款人戶名: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 確認繳款狀態 記得繳完費之後,除了妥善保存單據外,並於2小時後(ATM繳費則是30分鐘後)至「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網站的「繳費及登記狀況查詢系統」,確認繳費是否成功。 退費申請方式 若需退還登記費,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才能申請退費。 1.已繳交登記費但不符合登記資格的考生。 2.於分科測驗報名後,才取得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分的考生。 【申請時間】:113年7月29日起至8月7日止。 【申請方式】:請至「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網站的下載專區下載「登記費退費申請單」,填妥後,依表單說明傳真(傳真號碼:06-2369689)相關文件至分發委員會提出申請。
軍警考情 【113警察專科】7/26放榜,留意報到時間
113學年度警察專科學校專科警員班第43期正期學生組招生於113年7月26日放榜,考生可上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官網,點選「招生資訊」在招生最新消息處查看錄取名單。 警專也會於7月29日以掛號寄發「複試合格及註冊入學通知單」給正取生,若於8月5日仍未收到通知,請即刻向警專教務處查詢(電話:02-22396161、22396363)。另外,警專將於8月15日公告備取生第1次遞補名單並以電話通知。第2次以後的備取生則在8月20日以後至開學前辦理遞補,請備取生在遞補期間隨時留意網站公告及電話。 報到日期請留意 註冊入學分兩階段辦理,正取生和備取生皆須於指定時間內辦理「通訊報到」、「入學報到」。若逾期未辦理,入學資格將被取消。 正取生報到注意 正取生須辦理「通訊報到」和「入學報到」。 【通訊報到】 1.方式:113年8月9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下列文件至警專辦理報到。 (1)學歷證件正本。 (2)入學志願書正本。 (3)入學保證書正本。 2.注意:逾期未寄送相關文件,將取消入學資格,由備取生遞補入學。 【入學報到】 1.方式:113年8月19日,請依註冊入學通知單上指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報到,辦理註冊入學。 2.注意:若經通知未到或逾時者,入學資格將被取消。缺額按各組未遞補的備取生名次依序遞補。 遞補備取生報到注意 第1次遞補備取生須於指定時間辦理「入學報到」。 【入學報到】 1.方式:113年8月19日,請攜帶下列文件至校辦理註冊入學。 (1)學歷證件正本。 (2)入學志願書正本。 (3)入學保證書正本。 2.注意:若經通知未到或逾時者,入學資格將被取消,由第2次備取生遞補缺。
大學考情 【圖解】113「考試分發」網路登記志願系統
113學年度「考試分發」於113年8月1日9:00起至8月4日16:30開放網路登記志願,考生請在期限內至「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網站,點選「進行網路登記分發志願」,即可開始登記作業。為避免網路壅塞,請盡快上網登記。 每位考生最多可選填100個志願,請使用電腦操作登記志願系統。登記分發志願期間如須諮詢或協助,可電洽分發委員會服務專線:06-2362755。現在就跟著「大學問」(www.unews.com.tw)的圖解步驟,一起完成考試分發志願的登記作業。 步驟1:登入系統 輸入「身分證字號」、「分科測驗應試號碼」,以及驗證碼,即可登入「登記分發志願系統」。登入後請輸入E-mail信箱、手機號碼、設定通行碼。進入系統後,請先確認登記狀態、身分類別,以及成績。 *注意:通行碼完成設定後即不可變更,每次登入登記分發志願系統時皆須使用,故請妥善保存避免遺失。如果遺失通行碼,請考生於輸入通行碼頁面點選「忘記通行碼」。如果一直無法順利接收通行碼,請電話洽詢分發委員會(06-2362755)。 步驟2:新增志願 新增志願的方式有四種,包括:「依校系選志願」、「依條件選志願」、「直接輸入系組代碼」、「貼上志願碼」。 【1.依校系選志願】:點選後,可在小視窗中選擇學校,再點選欲選填的系組即可加入志願。(適合有明確校系目標的考生) 【2.依條件選志願】:點選後,可在小視窗中設定篩選條件,包括「學校、學群類、採計科目組合」,考生可依需求自行設定條件,在系組清單中勾選想要的系組後將其加入志願。(適合無明確校系目標的同學,可依分科測驗選考科目組合來篩選) *注意: 1.篩選出來的系組清單中若有紅色字體,代表考生不符合該系組的招生條件,此時可利用「幫我過濾」功能過濾掉紅字系組,讓選填志願更有效率。(但要小心,採計術科音樂系組的「主副修樂器」不在紅字篩選範圍內,請多留意。) 2.「科目過濾」功能則可幫考生選出限定科目的所有組合。例如若甲生生物成績優異,想優先考慮有採計生物的系組,則可利用「科目過濾」將所有採計生物的組合全部勾選。 【3.輸入系組代碼】:可直接輸入系組代碼,再按「加入」送出志願。(適合有明確校系且準備好系組代碼的考生) 【4.貼上志願碼】:可將之前在練習版或單機版選好的志願並已另存的志願碼複製直接貼上。按「確定」,即會出現之前已排定的志願。(適合已先使用練習版或單機版排定志願的考生) *注意:貼上後會覆蓋原先已選志願,建議於未新增志願時使用,並重新核對志願內容確認無誤。 步驟3:調整志願 在志願序尚未送出前,皆可新增、刪除與調整順序。以滑鼠左鍵點擊志願一下即可顯示該系組的招生條件,可做為調整志願的參考。 【1.刪除志願】:將滑鼠移到欲刪除的志願上,快速點擊左鍵兩下即可刪除該志願。也可點選「刪除全部志願」以清除畫面資料。 【2.移動志願】:將滑鼠移到欲移動的志願上,按住左鍵不放直接拖曳至目的地後再放開即可移動,其後志願會順延一位。移動完請再確認志願序號是否正確。 步驟4:志願送出確認 確認所選志願序無誤後,點選「進入送出志願程序」,詳細閱讀注意事項後點選「同意」,並輸入「身分證號碼」及「通行碼」,點選「確認」,之後再輸入「驗證碼」並點選「完成登記分發志願」,即可完成志願送出的作業。 *注意:送出後即完成登記,志願無法再更改或取消。 步驟5:下載志願表 點選「下載志願表」,可將志願表另存為PDF檔下載,也可點選「傳送志願表」將其寄到電子信箱中,作為完成登記分發志願的憑據,日後若申請分發結果複查或入學後申請獎學金時可使用。 *注意:志願表存檔後,請打開確認檔案是否完整無損,若寄到電子信箱,也請確認信箱是否收件成功。
技職考情 【圖解】113「統測分發」選填志願系統
113學年度「統測分發」於113年7月30日10:00起至8月2日17:00開放網路選填登記志願,考生請至「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統測分發」網站,點選「考生作業系統」,選擇「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即可。選填志願期間系統24小時開放,但最後一天截止日系統只開放到17:00止,還請留意。 凡是符合資格且繳費成功、統測科目原始成績0分的只有1科、未於其他招生管道錄取報到的考生,皆可上網選填志願參與分發,每位考生最多可填199個志願。為避免網路壅塞,請盡快上網登記,建議考生不要使用手機或平板操作,避免畫面閱覽不完全。現在就跟著「大學問」(www.unews.com.tw)的圖解步驟,一起完成志願登記作業。 步驟1:設定通行碼 首次登入系統請先設定通行碼,設定時須英文及數字混合且至少為8個字元。通行碼設定完成後請儲存或列印並妥善保存。 *注意:通行碼切勿提供給他人使用。若遺失通行碼,請考生至網站「下載專區」,下載「系統登入通行碼補發切結書」,填妥後傳真(02-2773-8881)至委員會,並以電話(02-2772-5333)確認已收到傳真。補發申請受理後至少需30分鐘作業時間。 步驟2:登入系統 通行碼設定完成後,請點選「回到登入畫面」,輸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統測准考證號碼」、「通行碼」以及「驗證碼」,即可登入。登入後請詳細閱讀簡章修正公告、隱私權保護聲明等注意事項。 *注意:若未操作系統超過20分鐘,將自動登出。 步驟3:選填志願 【加入志願】:方式有2種。 方式1:在「可登記志願」清單內,選取欲選填的志願後,點選「加入志願」按鈕,所選的志願即會加入右方志願欄內。 方式2:直接輸入志願代碼來加入志願。在「直接輸入校系科(組)、學程志願代碼」文字欄輸入志願代碼,再按下鍵盤的「Enter」鍵,即可加入志願。 【調整志願】 加入志願時,系統會將新選填的志願新增在「已選填志願」清單內最後一個順位。若想調整所選的志願順序,可點選「調整志願順序↑↓」按鈕,將「已選填志願」清單內的志願順序重新排列。 【刪除志願】 若想刪除不要的志願,可在「已選填志願」清單內,選擇想刪除的志願後,點選「刪除志願」按鈕,即可移除該志願。 【列印志願】 若想將初步選填的志願列印出來和家人朋友討論,可以點選「預覽志願」,再點選「列印此頁」將志願清單列印出來。 【暫存志願】 若有事而中斷志願選填的操作,可點選「暫存志願」,系統將暫存目前所選填的志願清單,以便下次登入可繼續進行選填登記志願。若未點選「暫存志願」而直接登出系統,則志願不會被保留,下次登入時須再重新選填,這點還請留意。 步驟4:志願送出 若已確定所選志願且不再修改,可點選「登記志願確定送出」,按下「確認」後,會進入「登記志願確定送出」主畫面,此時請再次確認個人資訊、詳閱注意事項、確認志願清單無誤後,再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統測考證號碼」、「通行碼」及「驗證碼」後,並點選「志願無誤,確定送出」,即完成志願選填登記。若想修改,請按「取消,回上一頁」。 *注意:選填志願僅限一次,志願確定送出後,即無法修改。 步驟5:列印志願 請先確定電腦中是否有安裝PDF閱讀軟體。然後點選「儲存及列印志願表」,即可將志願表檔案存於電腦硬碟或列印出來。請妥善保存志願表,若日後需申請分發結果複查或入學後申請獎助學金時使用。 *注意:檔案下載儲存後,請重新開啟確認檔案無損。
技職考情 【113統測分發】7/19-7/24個別繳費,繳完要確認
113學年度「統測分發」個別繳費的時間為113年7月19日10:00至7月24日24:00截止。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若所屬高中職學校未辦理集體繳費(集體繳費時間:7/16-7/18)或考生未參加學校集體繳費的話,需自行個別繳交登記費。 一般生的登記費為新臺幣220元。低收入戶考生免繳登記費,中低收入戶考生的登記費則為88元。請留意,必須在期限內繳交登記費才可上網選填登記志願,無論是集體或個別繳費(包含免繳費的低收入戶考生),請務必上網確認款狀態。 取得繳款帳號,列印繳款單 個別繳費的考生請上「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統測分發」網站,點選「考生作業系統」,再進入「繳款單列印及繳款帳號查詢系統」,以「身分證號碼」、「出生年月日」及「統測准考證號碼」登入系統。 取得「繳款帳號」後,下載列印便利商店或臺灣銀行的繳款單,準備繳費。 繳費管道三選一 繳費方式有三種,請留意是否需手續費。 【便利商店繳費】:持「便利商店繳款單」至便利商店繳費(免手續費)。繳費期限113年7月20日24:00前。 【銀行郵局繳費】:持「臺灣銀行繳款單」至臺灣銀行總行或分行臨櫃繳款,或其他金融機構(含郵局及信用合作社)辦理跨行匯款(手續費自付)。繳費期限113年7月24日15:30前。 【ATM轉帳繳費】:持有轉帳功能的金融卡,至各金融機構ATM或網路ATM轉帳繳費(手續費自付),臺灣銀行代號004。繳費期限113年7月24日24:00前。 繳費注意事項 1.「繳款帳號」僅供個人繳費使用,每位考生的繳款帳號皆不同,請妥善保存,避免遺失或委託他人代為處理。 2.繳費最後一天7月24日15:30以後,請勿利用郵局匯款,因隔日才會入帳,會超過繳款期限,造成繳費失敗,導致無法選填志願。 3.請勿多管道重複繳費,重複多繳的費用不會退還。繳費收據或交易明細表請妥善保存,以備查驗。 繳費後查詢狀態 無論是集體或個別繳費(包含免繳費的低收入戶考生),請務必於繳費規定期限內上網查詢繳費狀態。如獲系統回應「繳費成功」者,表示已完成繳費,才具有上網選填登記志願的資格。 1.考生至金融機構完成繳費約2小時後(便利商店繳費約需3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可至「考生作業系統」,點選「繳費狀態查詢系統」以「身分證號碼」、「出生年月日」及「統測准考證號碼」登入系統查詢繳費狀態。 2.若已確認繳費成功,請自行儲存或列印「繳費完成確認單」以備查。
技職考情 【113四技甄選】7/16放榜,有疑問快複查
113學年度「四技甄選」的分發結果於113年7月16日放榜了。考生可於當天上午10點起直接上「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四技甄選」網站查榜。此外,各甄選學校亦會寄送分發結果通知,還請考生留意信件收取。若對分發結果有疑義,請在7月17日中午12:00前申請複查。 網站查榜 【查榜時間】:113年7月16日10:00起。 【查榜方式】:上網至「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四技甄選」網站,「一般組」考生請點選「考生作業系統」,選擇最下方的「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即可查詢;「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則點選「青年儲蓄帳戶考生專區」,同樣選擇最下方的「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即可。 複查怎麼做? 考生若對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如有疑義,可向招生委員會申請複查。 【申請時間】:113年7月17日中午12:00前。 【檢附資料】:「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複查申請表」和「就讀志願表」正本。 【申請方式】:請將上述資料於規定時間內傳真(02-2773-5633)至招生委員會,並以電話(02-2772-5333#211、214、215)確認對方已收到傳真。招生委員會將以電話或書面方式回覆複查結果。複查以1次為限,逾期不受理。 報到注意事項 113年7月18日起,錄取生請依甄選錄取學校規定的時間及方式完成報到手續。若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錄取資格會被取消,還請考生留意報到時間。 1.若同時獲得113年「四技甄選」和「技優甄審」的錄取資格,只能擇一報到。若已完成「技優甄審」錄取校系的報到,則須在期限前聲明放棄,才可至「四技甄選」的錄取校系報到。 2.已完成「四技甄選」錄取校系的報到之後,若想參加113年「統測分發」或其他大專院校的招生,必須於「四技甄選」錄取校系規定的時間內聲明放棄。 3.如果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且欲放棄錄取資格,仍須向錄取學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但也不能參加當年度的科大「統測分發」及大學「考試入學」招生。
大學考情 【113分科測驗】7/12-7/13考試,避免扣分行為
113年「分科測驗」於113年7月12、13日舉辦,「大學問」(www.unews.com.tw)建議同學除了熟讀各科考試內容外,也要留意一下試場注意事項和作答注意事項,特別是考試開始鈴聲響起即可在答題卷的簽名欄簽名,避開不必要的失分,減少遺憾,順利圓滿地完成分科測驗。 ★考前記得一定要先去看考場。請參考:【113分科測驗】7/9公布考場,你看了嗎? 在出發進考場前,趕快來看一下有哪些事情要注意,也請別忘了攜帶「身分證」(或有照片的健保卡或護照或居留證或駕駛執照或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和相關文具,包括:黑色2B軟心鉛筆、橡皮擦、黑色墨水的筆、修正液或修正帶、圓規、直尺、三角板、量角器、無文字符號的文具盒(袋)及透明墊板等都是可以攜帶入座的物品。 特別要提醒考生的是,進入試場就座前,請確認鐘錶的鬧鈴功能均已關閉,並取下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眼鏡類、智慧型手錶類、智慧型手環類、耳機類);將行動電話完全關機(含關閉鬧鈴、震動、提示音等所有功能),若考試鈴響後,發現考生的行動電話未完全關機,會加重罰則。 113分科測驗 日程表 試場注意事項 考場中有許多注意事項須遵守,違反者會依情節輕重扣減該科成績1至6級分,甚至該科全部成績,有些也會取消考試資格,還請考生們特別留意。 【考場嚴禁舞弊或飲食】 1.考場嚴禁作弊或頂替行為,違反者將會取消應考資格或扣減全部成績。 2.考試時禁止飲食、嚼食口香糖、抽菸等,違反者將依情節輕重扣減成績(1級分)。如因生病等特殊原因迫切需要在考試中飲水或服用藥物時,須於考試前持相關證明申請。 【入場離場時間須遵守】 1.考生於預備鈴響時即可入場,但在考試開始20分鐘後即不得入場;入場後,應迅速對號就座;就座後未經監試人員許可不得離座;考試開始鈴響前,請勿翻閱試題本,也不能書寫、畫記、作答,違者將扣減成績(3級分)。 2.考生入場就座後,請先確認座位標示單上的姓名與應試號碼、報考科目正確無誤,如有錯誤,請於考試開始鈴響前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若於作答後才發現坐錯位置,將依情況扣減成績(1~3級分)。 3.考試開始60分鐘內,不可以離場。除非因生病或特殊原因,且須經監試人員同意才可離場,否則會扣減該科全部成績。 【不要將文具以外之物帶入考場】 1.具有傳輸、通訊、記憶、拍攝、錄影或計算功能的物品不可攜帶入座:如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眼鏡類、智慧型手錶類、智慧型手環類、耳機類)、計算機、電子辭典、多媒體播放器材(如:MP3、MP4等)、呼叫器、收音機等。 2.任何可能妨害考試公平的書本、物品或紙張等不可攜帶入座:如:教科書、參考書、補習班文宣 品、試題本、詞彙卡、計算紙、標有數學算式或函數或函數圖形的文具或用品等。 3.鐘錶(如:手錶、時鐘、鬧鐘、電子鐘等)不可以有計算、記憶、通訊、傳輸、拍攝、錄影等功能,且不得發出任何聲響或閃光。 4.不能攜帶動物、昆蟲或其標本,以及會影響試場秩序的擬真模型進入試場, 作答注意事項 考生入座後,先目視確認答題卷的應試號碼與姓名是否正確無誤,其與座位標示單上的應試號碼與姓名是否相符;在考試開始鈴響起,不必等監試人員宣布,即可在「確認後考生簽名」欄用2B軟心鉛筆或黑色墨水的筆以正楷簽名,如有狀況請立即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若未簽名或於考試開始20分鐘後發現錯誤,將扣減成績(1級分)。 答題卷以每人一張為限,試題本空白處可供作草稿之用。另外,作答時也要留意下列事項,以免因輕忽這些小細節,違反了規定,反而影響考試成績。 【選擇題劃記要小心】 1.請使用黑色2B軟心鉛筆畫記,並且要「粗」、「黑」、「清晰」,且須畫滿方格,不可劃記不全(如:畫半格、畫一點、畫一線等)或未依規定劃記(如:打圈、打勾、超出格外、未擦拭乾淨、劃記太淡等)。 2.更正時,請使用橡皮擦完全擦拭乾淨,不能用修正液或修正帶。 3.請保持答題卷清潔與完整,注意不要塗改應試號碼及條碼,或在方格以外之任何地方作記號。 【寫非選題時要留意】 1.請使用黑色墨水的筆(建議使用筆尖較粗約0.5mm~0.7mm之原子筆)來書寫答案,作答時力求字跡清晰及字體大小適中,以方便辨認。更正時,可以使用修正液或修正帶。 2.作圖題作答時,可使用2B軟心鉛筆,並以橡皮擦擦拭更正,切勿使用修正液或修正帶。 【考場停電時怎麼辦?】 夏日用電量吃緊,發生跳電的機會相對也高。若在考試作答時發生跳電、停電等突發狀況,請考生切勿驚慌,繼續作答。 試務人員會依狀況採取相關措施,通常光線較暗的試場可能延長作答時間,若情況嚴重則可能事後補考或重考。不過不管相關措施或補救方式為何,請考生在停電期間,還是繼續作答。
大學考情 【113分科測驗】7/9公布考場,你看了嗎?
113學年度分科測驗將於113年7月12、13日登場,大考中心已於7月9日公布試場分配表,請考生至大考中心網站,進入「分科測驗\考試訊息」,即可利查詢試場資訊。也可直接查閱下列全臺各考區的分區位置與應試號碼配置一覽表,找到自己的試場位置。 各考區試場為考前一天才開放查看,因此請考生在考前一天的下午2時至4時先去看考場,查看考場位置與交通狀況,若有任何問題,請與該考(分)區連絡洽詢。 ★忘了應試號碼,怎麼查?請參考:【113分科測驗】7/5起 查詢應試號碼 113分科測驗 試場分配表 ★直接下載:大學入學考試中心113學年度分科測驗「試場分配表」 ★資料來源: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技職考情 【113四技甄選】7/10-7/12上網填志願序
113學年度「四技甄選」科大各校第二階段的甄選結果已公告,「大學問」(www.unews.com.tw)提醒錄取的考生,不管是正取或備取,就算只錄取一個系組,皆須於113年7月10日至7月12日上網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才能接受統一分發,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無法分發。 ★如何操作志願序系統?請參考:【圖解】113「四技甄選」志願序登記系統 7/10起 登記志願序 登記就讀志願序時,請以本人「統測准考證號碼」、「身分證字號」及「通行碼」,登入「登記就讀志願序」系統。 【登記時間】:113年7月10日上午10時至7月12日下午5時止。(登記期間每日24小時開放) 【登記方式】:請至「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四技甄選」網站,「一般組」考生進入「考生作業系統」,選擇「登記就讀志願序(一般組)」;「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則請點選「青年儲蓄帳戶考生專區」,同樣選擇「登記就讀志願序(青年儲蓄帳戶組)」即可。 登記志願序 注意事項 1.錄取生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均須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2.進入登記就讀志願序畫面後,請先確認個人資料、錄取校系名稱,以及正、備取名次等是否正確,再開始依序排列志願序。 3.完成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後,請存檔或列印「就讀志願表」。之後若對就讀志願序登記相關事項有疑義時,須附上「就讀志願表」,否則不受理。 4.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作業「確定送出」後,則不能要求修改,故請考生務必審慎考量後再送出資料。 5.若未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或登記後卻未「確定送出」也不能要求補救,因此為避免網路塞車,請儘早完成登記。
技職考情 【圖解】113「四技甄選」志願序登記系統
113學年度「四技甄選」於113年7月10日10:00起至7月12日17:00止,開放就讀志願序網路登記系統,所有錄取的正取生與備取生,準備好你的「通行碼」,至「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四技甄選」網站,「一般組」考生請進入「考生作業系統」,選擇「登記就讀志願序(一般組)」;「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則請點選「青年儲蓄帳戶考生專區」,同樣選擇「登記就讀志願序(青年儲蓄帳戶組)」即可。登記期間系統24小時開放。若遇任何問題,請於上班時間(8:30~17:00)致電招生委員會洽詢,電話:02-27725333 分機 211、214、231。 錄取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1個以上校系組、學程,均須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就讀志願序網路登記,接受統一分發,經過分發錄取後,才可取得入學資格。為避免網路壅塞,請盡快上網登記,建議使用Google Chrome或Mozilla FireFox瀏覽器操作,避免使用手機或平版電腦登入,以避免畫面資訊閱覽不完全。現在就跟著大學問的圖解步驟,一起完成志願序登記作業。 步驟1:登入系統 「一般組」考生請輸入「身分證字號」、「統測准考證號碼」、「通行碼」以及「驗證碼」;「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請輸入「身分證字號」、「通行碼」以及「驗證碼」,即可登入。登入後請詳細閱讀注意事項,並按下「開始登記就讀志願序」。 【注意】:通行碼遺失時,請至「下載專區」,下載「通行碼申請切結書」,填妥後傳真(02-27731722)至委員會申請補發,補發以1次為限,作業時間至少須30分鐘,請提早辦理。 步驟2:登記志願序 1.進入系統後,請先核對「個人資料」是否正確,確認「錄取校系名稱」與「正備取名次」是否無誤。 2.在「第二階段之甄選校系科(組)學程(二階甄選結果)」清單中,點選欲就讀的志願,按下「選取→」,即可將選取之志願移至「已選取參加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之甄選校系科(組)學程」清單中。 3.若要調整所選的志願順序,可以利用「上移↑」和「下移↓」挪動順序。志願序號在前的會先分發。若想刪除某一志願,可按「←刪除」,即可移除該志願。 4.志願選填完成後,且志願順序不再修改,請點選「我要進行下一頁就讀志願序確定送出作業」。 步驟3:確定送出 1.請先詳細核對「已選取參加分發之甄選校系科(組)學程志願序及名稱」及「放棄參加分發之甄選校系科(組)學程名稱」中的校系清單是否正確。 2.若資料正確且不再調整修改,則輸入「身分證字號」、「統測准考證號碼」(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免輸入)及「通行碼」和「驗證碼」後,點選「確定送出」,即完成志願序登記。 3.若想重新調整或修改就讀志願順序,請按「取消(回上一頁修改)」,重新登記志願並排序。 【注意】:若僅有登記志願但未按下「確定送出」,會喪失登記資格與分發機會。確定送出後,則不可再修改志願序。 步驟4:列印志願 點選確定後,出現「鳳梨圖示」或看到「您已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無法再進行修改」的文字訊息,皆代表已完成甄選入學就讀志願序的登記,可以準備列印或儲存志願表了。 1.請先確定電腦中是否有安裝PDF閱讀軟體。 2.點選「儲存及列印就讀志願表」,即會出現志願序清單的文件檔案,可以直接列印文件或儲存檔案。 【注意】:請妥善保存「就讀志願表」,日後若對就讀志願序分發結果有疑義需要複查時必須使用,若無此表,則無法申請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