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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臺綜大運動績優】4/16放榜囉 收藏

  大學問編輯部   2018-04-11    臺綜大運動績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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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臺綜大」放榜囉,趕快進入「快速查榜」查詢。


107學年度「臺綜大運動績優學生聯合招生」已於4月16日放榜,錄取名單將同步公告在「臺灣綜合大學系統運動績優學生聯合招生」網頁平台上。考生可直接上網查詢。

考生如對術科運動項目成績或分發結果有疑問時,可於4月19日前申請成績複查。

成績複查方式

【申請時間】:4月16日至4月19日(以郵戳為憑)。

【申請方式】
1.將分發錄取通知單正本寄至國立成功大學註冊組(701 臺南市大學路一號),書明複查項目,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運動績優複查」,否則不予受理(※請留意:若未收到分發錄取通知單正本,請於4月18日起至「臺灣綜合大學系統運動績優學生聯合招生」平台查詢及下載)。

2.須附貼足郵資、寫明姓名地址之回郵信封一只,否則不予答覆。

3.複查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之郵政匯票(匯票抬頭:國立成功大學)。

錄取後注意事項

【簽署就讀意願書】
1.錄取生須於4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簽署錄取通知書函所附的「就讀意願書」後,以掛號寄至分發的大學辦理通訊報到(收件單位請註明註冊組或招生組),始完成報到手續。逾期未寄回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2.完成報到的錄取生,不能再參加當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一經查明,取消其本項招生錄取資格。


【放棄錄取資格】
1.錄取生已報到且簽署「就讀意願書」後,如因特殊事由欲放棄錄取資格者,應於5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填妥「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經父母(或監護人)簽章同意,以掛號寄至錄取學校的註冊組或招生組。

2.若錄取生同時參加107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獲錄取時,僅能擇一校一系就讀,其他須依規定辦理放棄錄取資格聲明。


【繳交畢業證書】
1.錄取生報到後須於107年9月(詳細日期各校另行通知)繳驗高中(職)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件)正本註冊入學,無法繳驗者,取消入學資格。

2.錄取生的註冊通知,將與107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錄取新生於107年8月中旬一併寄發,屆時依各校註冊通知辦理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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