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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身障甄試】4/23成績寄出,複查4/26截止 收藏
大學問編輯部 2018-04-20 身心障礙甄試
考生在收到成績單後,請妥善保存,若不慎遺失或對成績有疑義,要如何辦理呢?請看大學問的整理。
申請複查成績
考生如果對成績有疑慮,可以向委員會申請成績複查。【辦理時間】:4月24日至4月26日止(以郵戳日期為憑)
【所需資料】:成績複查申請表 和成績單影本
※貼心提醒:如尚未收到紙本成績單,可至107學年度身心障礙甄試報名系統「成績查詢」處列印「成績單影本」,以資證明。
【辦理方式】:將上述資料以及回郵信封(貼足回郵郵資),郵寄至:32001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國立中央大學教務處轉「107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收。信封上需註明「申請複查」字樣。
【注意事項】:同一科目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申請成績複查不必繳費。也不得要求重新評閱、閱覽或複印答案卷、或提供術科每題得分及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閱卷委員姓名或其他相關資料。
申請補發成績單
考生若遺失成績單,可向委員會申請補發。【辦理時間】:4月24日起;申請期限自考試當年度起2年內為限。
【所需資料】:補發成績單申請表
【辦理方式】:填妥上述資料並由考生親筆簽名後傳真至(03)4223474。傳真後請務必以電話確認傳真是否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