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職考情

【107統測分發】三種身分須於6/13前資格審查 收藏

  大學問編輯部   2018-05-26    統測分發

  分享

想參加107學年度「統測分發」的考生請留意,107年5月24日10:00至6月13日17:00止,開放「一般生(未參加學校集體報名統測者)」、「特種生」、「中低收入戶考生」辦理資格審查登錄,請至「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進入考生作業系統,點選「資格審查系統」進行資料登錄,並於期限內郵寄相關證明文件。通過資格審查、繳費後,才能參加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考生如不確定是否須要參加登記資格審查,可於資格審查期間,至上述「資格審查系統」查詢,如獲系統回應「您已具有本招生之一般生登記資格」者,即表示已通過登記資格審查,無須再辦理登記資格審查;若無,則須參加登記資格審查。快來看看有哪些應繳文件及注意事項吧~

一般生資格審查

所有一般考生皆須通過資格審查,之後才能繳費、參加網路選填登記志願。若未參加學校集體報名統測的考生,請自行辦理資格審查登錄。至於「已由學校辦理集體報名統測的應屆考生」、或「已通過95-106年統測分發資格審查的考生」,以及「已通過107四技甄選資格審查的考生」,皆無須再辦理資格審查。

【審查對象】:「未參加學校團體報名107統測的應屆畢業生或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未通過95至106年統測分發資格審查的考生」,均須繳交相關證明文件進行審查。

※注意:若已通過資格審查者(為應屆畢業生),同時具備特種生身分,皆須由考生自行辦理特種生身分審查;通過特種生證明文件審查者,才能於統測分發時依特種生身分加分優待。

【應繳文件】:


特種生審查

特種生無論是否為應屆畢業,皆須辦理特種生身分審查。通過特種生證明文件審查者,才能於統測分發時依特種生身分加分優待。若審查未通過,則列為一般生,無法享有加分優待。

考生若同時具有兩種以上的特種生身分,必須將所有證明文件提出,經審查後若兩種以上身分皆符合,僅能選擇1種特種身分參加。請至委員會網站的「下載專區」下載「多重特種身分考生登記分發特種身分確認單」,簽名後,請於107年7月6日(星期五)17:00前傳真至委員會(傳真號碼:02-27738881),並以電話確認收到傳真(02-27725333分機211、215)。傳真確認後,即不能要求更改特種身分別。未傳真者,則以優待加分比例最高的特種身分為其特種生身分。

【審查對象】:包括蒙藏生、原住民學生、僑生、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女、政府派外工作人員子女、退伍軍人(含替代役)。

【應繳文件】: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審查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通過審查者,,低收入戶考生可免繳統測分發登記費,中低收入戶考生則減免60%。審查若未通過,則列為一般生,登記費無法減免優待。

【審查對象】:於「107學年度統測」或「107學年度統測甄選」報名後,新通過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

【應繳文件】:


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1.考生於「資格審查系統」登錄資料後,請列印系統所產生的黏貼單,貼妥或釘附應繳交審驗的相關證明,於6月13日17:00前(郵戳為憑),以快遞或限時掛號郵寄至「10608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億光大樓5樓),107學年度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委員會收」,進行審查,逾期不予受理。

2.郵寄後請考生自行留存掛號收執聯,以郵局郵寄者可至中華郵政公司網站查詢郵件收送進度。考生可於寄件後第3天起,在委員會網站「資格審查系統」,查詢資料是否已寄達委員會。

3.資格審查資料一經確定送出後即不得更改,請審慎登錄資格審查資料;惟遇特殊情形者,經一定程序由委員會同意後更改。

4.所繳驗的學歷(力)證件或其他相關證件,除由僑務委員會所開立的「升學考試之優待證明」文件須繳交正本外,其餘一律繳交影本即可,惟如影本模糊不清致難以辨認者,則不予受理。錄取報到時,則須繳驗學歷(力)及相關證明正本。

5.資格審查結果於6月27日10:00起於「資格審查結果查詢系統」開放查詢,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以免影響自身權益。對審查結果有疑義者,請於6月29日下午5點前填寫「資格審查結果複查申請表」,傳真至委員會,並以電話進行確認。辦理資格審查結果複查以1次為限。考生於複查期間僅得就現有資料審查結果之疑義要求更正,不得要求補繳新的資格證明文件。
 返回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