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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技職繁星】4/24放榜,錄取後注意事項 收藏
大學問編輯部 2019-04-21 技職繁星
★108「技職繁星」放榜囉,趕快進入大學問「快速查榜」查詢。
108學年度的技職繁星於4月24日放榜,當天10:00起在「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委員會」網站上的「分發結果查詢系統」公告錄取名單,不另外寄分發結果的書面通知給考生,故請考生在5月7日17:00以前,自行上網查詢、下載或列印分發結果通知單,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今年起,技職繁星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皆不能參加當年度的四技二專甄選入學,這點還請考生留意。
錄取後注意事項
1.各錄取生的註冊入學通知,由各錄取學校自行寄發。不另外辦理報到作業。2.錄取生請依各校規定辦理註冊入學,並於註冊時繳交學校畢業證書正本,或相關同等學力證明正本,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3.經技職繁星招生管道錄取進入就讀的學生,於就讀期間是否能轉系,請依各科技校院規定辦理。
4.經「技職繁星」分發錄取的考生,無論放棄與否,皆不能參加當學年度的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5.「技職繁星」的錄取生,若未辦理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者,不能參加當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各校單獨招生及大學各招生管道的招生,違者將取消此錄取資格。
分發結果複查
考生如對分發結果有疑義時,可填寫相關表件向委員會申請複查。【截止時間】:4月25日12:00以前
【所需資料】:「排名及分發結果複查申請表」和「就讀志願表」
【辦理方式】:將上述所有資料,在截止時間前,以傳真方式(傳真:02-27731722)傳送到委員會提出複查申請,並以電話(02-27725333轉226、212、208)確定委員會已收到傳真資料。
【結果通知】:委員會將以電話或書面方式回覆複查結果。
放棄錄取資格
錄取生若須放棄錄取資格,需填寫相關表件向錄取學校聲明放棄。【截止時間】:5月7日12:00以前
【所需資料】:「108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辦理方式】:填寫上述資料後,將其傳真至錄取學校,且以電話確定錄取學校已收到傳真,始完成放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