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高中學力鑑定】8/20-8/23報名,10/3考試 收藏
大學問編輯部 2021-07-29 高中
通過高中學力鑑定考試者,會發給考試通過證書,證明考生具有相當於正規高中畢業程度的同等學力,有助於升學或工作需求。
年滿18歲的國民可報考
凡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護照或我國政府核發的有效居留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即可報考。1.年滿18歲:93年9月1日(含)前出生,曾於國中小階段或高中階段參與經主管機關核准的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
2.年滿20歲:91年9月1日(含)前出生。
免報名費,採現場報名
【報名日期】:自110年8月20日起至110年8月23日(每日早上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報名費用】:無
【報名方式】:僅能現場報名。考生請攜帶身分證及最近3個月內1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3張(背面寫明考場、考生姓名及出生年月日),親自至考區填寫報名表報名,或委託他人持委託書報名,通訊報名概不受理。(各報名表件可於考區索取)
【報名資料】
1.報名表。
2.應考人身分證正本,並於報名表黏貼正、反面影印本各1份。
3.未領有身分證者,繳驗中華民國護照或臺灣地區居留證正本或入出境許可證,並於報名表黏貼正、反面影印本各1份,正本驗畢歸還。
【身心障礙者】:除上述證件,下列證明應擇一繳驗。
1.有效期限內的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2.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所開立的中等(國中)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證明並於報名表張貼正、反面影印本各1份,正本驗畢歸還。
【考區/報名地點】: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共分六個考區,報名不限戶籍或居住地,考生可自行評估,就近報考。
考五科,同高中課程
【考試日期】:110年10月3日(星期日)【考試科目】:國文、數學、英文、自然學科(物理、化學、生物及生活科技)、社會學科(歷史、地理及公民與社會)等5科。
【考試範圍】:依現行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109學年度畢業班社會組3個學年的課程標準為範圍。
【命題原則】:歷年試題占40%,現行高中三年課程占60%。(下載歷屆考題)
【考試時程】:
及格通過認定,頒發證書
學力鑑定考試的計分方式是:各科成績以100分為滿分,60分及格。若以身心障礙身分報名,則各科成績可加分25%。當次學力鑑定考試所有考科均報考且及格,或各科均達50分且總平均達60分,表示「考試通過」,發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通過證書」,證明考生具有同級正規學校畢業的同等資格。
若僅部分考試科目及格者,則以發給「各該考試科目及格證明書與成績單」作為該科及格的證明,日後若再報考學力考試可以免考已及格的科目。待累計全部考試科目均及格時,則發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通過證書」。
★考試簡章下載: 110年度自學進修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