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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身障甄試】5/19放榜,5/23前複查 收藏
大學問編輯部 2022-05-17 身心障礙甄試
分發錄取通知書會由大學以掛號寄給錄取生。考生如果在111年5月26日以後尚未收到,請洽錄取大學的教務處,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分發結果複查
考生若對分發結果有疑慮,可向甄試委員會申請複查。【時間】:111年5月19日至5月23日止。(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
【方式】:填妥「統一分發結果複查申請表」(pdf檔、word檔),並連同「志願順序表」,以掛號郵寄至國立中央大學教務處招生組轉 「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收(地址:320317 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信封上請註明「申請統一分發複查」。
【注意】:複查以一次為限。並請另外附上回郵信封,信封上貼足掛號回郵郵資,並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以供委員會回覆複查結果。
放棄入學資格
已獲得分發的錄取生若想參加111年「指考分發」或「統測分發」等入學招生,必須放棄「身心障礙甄試」的錄取資格。【期限】:111年6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
【方式】:填妥「放棄錄取聲明書」(pdf檔、word檔),並經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簽名或蓋章後,向錄取大學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請附上回郵信封一個(黏貼回郵郵資),填妥收件人郵遞區號、地址、姓名,供學校回覆用。
【注意】:若在放棄截止日之後因特殊事由想要放棄入學資格的話,仍應向錄取大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但也不能參加111年的「指考分發」或「統測分發」等招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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