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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運動甄審.甄試】7/5放榜,複查7/11截止 收藏
甄試成績複查怎麼做?
如果對「運動甄試(學科考試或術科檢定)」的成績結果有疑義,考生可以向委員會申請複查。【複查期限】:111年7月11日前下午5點前(非以郵戳為憑)
【所需資料】:「甄試成績複查申請書」(簡章附件八)和成績單影本。
【申請方式】:填妥上述申請書並附上已貼好足夠郵資的回郵信封,在期限前親自或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招生委員會。(收件人:「111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委員會」。地址:「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16號」。)
【注意事項】:申請複查以1次為限,逾期不受理。
錄取注意事項
獲分發的錄取生,請依錄取學校規定完成報到手續。如欲參加111學年度大學「考試分發」或科大「統測分發」招生,請先向錄取學校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若在錄取學校所定報到截止日前未完成報到手續,且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須向錄取學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且不能再參加當年度「考試分發」或「統測分發」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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