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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英聽Ⅱ】成績證明 12/29起可申請 收藏

  大學問編輯部   2023-12-26    英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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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若需要113學年度英聽測驗Ⅱ的成績證明可以向大考中心申請,有中文版及英文版兩種。分為一般件與急件,有多種申請方式可選擇。112年12月29日起即可申請,申請期限自考試當年度起5年為限,只限考生本人辦理。

申請費用

若為一般件,每份100元;若為急件,現場申請每份300元,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等申請方式則為200元。

可利用臨櫃繳費、跨行匯款、ATM轉帳等方式繳費,手續費須自付。臨櫃繳款或跨行匯款時請於繳款人欄或匯款人欄註明考生姓名。

戶名:「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
收款銀行(解款行):華南商業銀行公館分行(華銀代號:008)
銀行帳號:118-10-0075900。

申請方式

有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現場辦理等四種申請方式。請先繳費並備妥相關資料。

【必備資料】
1.下載:大考中心「成績證明申請表」

2.考生身分證(居留證或護照)正面影本。

3.繳費收據正本。

申請方式】
1.郵寄:將申請表以限時掛號郵寄至大考中心(地址:106032 臺北市大安區舟山路 237 號),信封上註明「申請成績證明」。

2.傳真:將申請表傳真至02-23620755,傳真後請去電確認(02-23661416 分機 814 或 803)。

3.電子郵件:將申請表掃描後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大考中心若未於1個工作日內回覆,請去電確認(02-23661416 分機 814 或 804)。

4.現場辦理:可攜帶相關證件至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直接繳費、填寫申請表,即可當場核發。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核發時間

若申請一般件,約5個工作日核發,現場申請則4個小時內核發;若申請急件,則2個工作日核發,現場申請則1個小時內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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