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生上大學也需適性選讀 收藏
李坤融 2017-11-15 高中 , 升大學 , 高職 , 身心障礙甄試
教育部為了增加身心障礙者升大學的機會,於民國90年開始,辦理「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院校甄試」(以下簡稱身障甄試)讓各障礙類別學生報名,由各大專院校評估後進行不同類別的名額開缺,身心障礙學生先進行學科考試,成績出來後再讓學生填寫志願序。這看似積極性的差別待遇的背後,特殊生其實並沒有選擇喜愛科系的餘地。
各障礙類別特殊生,在生活中因為先天或後天的限制而無法像和普通生擁有同等的學習力,導致在一般高中升大學的管道,例如指定科目考試、申請入學等制度下成為最弱勢的一群,因為如此,幾乎每一位特殊生升大學,都是依身障甄試的制度來入學,可以從中看出身障甄試對特殊生而言的重要性。
特殊生也需適性選讀的機會
身障甄試的問題在於名額的限制。假使今天學習障礙者想讀社會工作學系,以106年度的簡章來看,除了臺灣大學與金門大學以外,沒有其他學校開設社會工作相關學系;又或者是如果想讀哲學系,除了華梵大學外沒有其他哲學系可供選擇。另外,還有很多科系一個名額都沒有開缺,這樣就會造成特殊生即便認真讀書、甚至成為當年榜首,卻因為簡章內沒有自己想讀的科系,逼不得已只好選填與自己興趣不合的科系來就讀。
先天的限制使得特殊生成績不如常人,根本無法用普通升學制度與其他學生競爭,即便特殊生努力讀書也無法填自己想要的科系。此種不平等且令人感到無奈的制度,正是筆者認為缺少積極性差別待遇的地方。
去年筆者透過委員對教育部請願,請願內容得到回覆結果三點如下:
一、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除可參加各項大學多元入學方案的升學管道,還有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考試。
二、已經有補助大專校院資源教室經常門及資本門經費,鼓勵開設。
三、大專校院近三年提供招生名額已多於報考人數。
教育部一定也瞭解,申請入學管道本身就對特殊生不利,單獨招生開的名額與科系又相當少,甚至只有兩所國立大學。教育部只以簡單一句「有補助金費經費來鼓勵大專院校開設」為由,認為單獨的經費補助能使特殊生能有更好的學習環境,即便招生名額多於報考人數,也不代表特殊生都有適性地選到自己所想要的科系。
期待實質公平的待遇
當然,筆者了解大學自有其評估考量,其學校設備是否完善、無障礙空間設計是否完整,又或者是學習內容對特殊生是否適合,都是大學端應該考慮的。不過這也間接表示,社會整體的價值對特殊生還是有一層區隔,教育考試制度明顯地把特殊生區隔在公平條件之下,各校從預設立場去思考哪些障礙類別的學生適不適合來就讀某系,而非讓特殊生自己去選擇所喜愛的科系。「因為沒有完善的無障礙空間,所以不招生特殊生」並非理由,學校應該積極建設一個良好的無障礙空間,而不是以此作為排斥學生的理由。
另一方面,大學教育之所以偉大,是因為它可以接受不同面向的學生,不論是特殊生或是家境清寒者,擁有來自不同社會背景的學生,大學的教育才能有更多不同階級、出生背景的討論與思維。目前臺灣頂尖大學的多數學生卻皆為富者,讓臺灣社會差距越來越大,也讓那些從小出生於菁英階級的孩子,一輩子都無法理解弱勢、特殊生的思想與困難之處。
努力考取一個想要的科系,是一件這麼難的事情嗎?真的期望,臺灣有一天對於特殊生是實質的公平、實質的積極性差別待遇。現今還是有許多政策可以改變,像是可以改為學院制開設,或者是全部開設設定達標門檻。希望整體社會或大學端,不要再把特殊生貼上適合讀某些科系的標籤,除去先天差異,我們付出的努力並不比一般生來得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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